中新社重慶12月23日電 (劉相琳)重慶市檢方23日透露,該市實現了80%以上職務犯罪案件不經許可,律師即可直接會見嫌疑人。當地在懲治腐敗中充分保障律師權利的同時,也讓司法公正上升至新臺階。
  重慶市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陳勝才在該市保障律師執業權利維護司法公正工作座談會上透露了上述信息。
  他說,保障律師執業權利對於維護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合法權益,保證案件公正處理至關重要。為此,今年重慶市檢察院、重慶市公安局和重慶市司法局聯合下發了相關意見,對律師會見職務犯罪嫌疑人的程序、條件和控告申訴渠道作出明確規定,做到“不經許可會見是常態,經許可會見是例外”。
  按照重慶市檢方、警方和司法局規定,檢察院直接立案偵查的案件,涉及賄賂犯罪數額在50萬元人民幣以上且犯罪情節惡劣,有重大社會影響,或涉及國家重大利益的特別重大賄賂犯罪案件,律師會見需經檢方許可。除此之外,辯護律師持律師執業證書、律師事務所證明和委托書或法律援助公函,可會見在押或被監視居住犯罪嫌疑人。辯護律師會見在押職務犯罪案件嫌疑人時,檢察院偵查部門和看守所不得監聽,也不得派員在場。
  檢察院在辦理特別重大賄賂犯罪案件時,有礙偵查的情形消失後,檢方應當三日內書面通知看守所或執行監視居住的公安機關和辯護律師,辯護律師可不經許可會見在押或被監視居住的犯罪嫌疑人。
  重慶市檢方還將依法保障律師執業權利作為當地規範司法行為檢查工作中的必查內容。陳勝才表示,辯護律師認為檢察院偵查部門違反有關會見規定可提出申訴、控告,如對檢察機關答覆不服,可向上一級檢察院申請覆議。
  此外,在職務犯罪偵查監督環節,重慶市檢方對律師提出的證明犯罪嫌疑人無罪、不適宜羈押或無社會危險性,及偵查中存在違法立案或不立案、刑訊逼供、暴力取證等違法偵查行為進行了重點審查。(完)  (原標題:重慶八成職務犯罪案不經許可律師可直接會見嫌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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